郭会广律师亲办案例
保定律师提醒:应通过正当途径索回债务
来源:郭会广律师
发布时间:2009-07-11
浏览量:432
案情简介:马某和李某系保定市某县人,因个体运输户周某拖欠其借款,多次催讨未果,而对周不满。2007年1月18日,马某和李某租了1辆面包车并携带绳子及门锁,于次日凌晨1时许,乘夜窜至周某的住处,闯入周家。因周某不在家,马某等人要钱不成,便强拿周家财物,受到周某的妻子和妻妹的阻挠。马某等人遂将二人的双手捆住,将周家的29英寸彩色电视机2台搬放在所租的面包车上拉走。临走时李某用携带的锁将周某的家门锁住,把周妻和妻妹锁在房内。19日上午9时被邻居王某发现并报案。因事情起因于周欠马、李二人借款,故周某不知所措,特向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郭会广律师寻求法律帮助。
律师点评: 被告人马某和李某因多次讨债不成,遂产生强行扣押他人财物抵债的念头,并且实施了具体行为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,如果二人仅仅是强行拿走财物用以抵债,其行为便属于讨债手段不当而不宜以犯罪论处。但是,马、李在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的过程中,遇到债务人的妻子与妻妹的阻拦时,明知采取捆绑、锁门的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是非法的,而在索债的过程中仍然故意实施,把周妻和妻妹的双手捆住,临走时还把她们反锁在房中,剥夺她们的人身自由,其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基本特征。这样二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便发生了变化,构成非法拘禁罪。事后涉案29英寸彩色电视机2台被依法追回,并判决马某和李某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 

保定律师郭会广,毕业于河北大学,现执业于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,从业以来,先后办理大量民事、经济、刑事、房地产、建设工程等案件,尤其擅长刑事、各类经济合同纠纷、人身损害赔偿、离婚、继承、追索欠款等领域。  

地址:保定市永华南大街22号金桥商务5楼;

联系电话:13780523516 13315279931
以上内容由郭会广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会广律师咨询。
郭会广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1188好评数35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保定市永华南大街22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郭会广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06*********066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河北-保定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保定市永华南大街2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