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辩护的抢劫案
来源:郭会广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9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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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简介:
2013年7月15日凌晨零时许,被告人张某伙同王某,驾驶白色小型轿车在曲阳县某路段,截住衡水一货车实施抢劫后,又在同一路段截住石家庄一辆货车实施抢劫,抢劫共计近2000元,并造成该车辆及被害人不同程度的伤害。本律师作为张某的辩护律师,多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张某并与办案机关提出辩护意见,依法开庭审理。最终被曲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。检察院及被告人均没有提出抗诉或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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